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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 改革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2016-08-31 08:42  

山政办发〔201633

 

山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6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

改革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

    为加快推动全县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以下简称“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商政发201631号)要求,现将我县《2016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并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完成任务。

 

附件:山阳县2016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重点

          工作任务清单

 

 

                            山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726

 

 

 

 

 

 

 

 

 

 


附件

山阳县2016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

改革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49)

序号

重点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时限要求

一、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

做好省、市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落实工作;公布《山阳县县级部门行政许可项目汇总目录(2016年版)》。

县审改办牵头,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月底前完成

2

公布县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县审改办牵头,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9月底前完成

3

全面清理以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形式设定的具有行政许可性质的审批事项。

县政府法制办牵头,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1月底前完成

二、深入推进投资审批制度改革

4

修订《山阳县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

县发改局负责

10月底前完成

5

做好《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贯彻落实工作。

县发改局负责

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

6

将保留的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全县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行“一站式”网上审批。

县发改局牵头,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7

全面落实市政府《清理规范投资建设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大报建审批事项整合力度。

县发改局牵头,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三、扎实做好职业资格改革

8

修订《山阳县职业资格目录清单》。

县人社局牵头,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1月底前完成

9

全面清理各种行业准入证、上岗证等;严肃查处职业资格“挂证”、“助考”等行为,严格落实考培分离。

县人社局牵头,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1月底前完成

四、积极开展收费清理改革和监督检查

10

贯彻落实省、市出台的清理收费各项政策规定,加强监督检查。

县财政局、县物价局牵头,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11

制定《山阳县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出让机制。

县财政局牵头,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1月底前完成

12

公布《县级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

县物价局、县财政局牵头,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1月底前完成

13

修订并公布《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全县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全县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全县考试收费目录清单》。

县财政局牵头,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1月底前完成

14

重点整治各种涉企乱收费,强化举报、查处和问责机制,组织对涉企收费的专项监督检查,切实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县财政局牵头,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9月底前完成

五、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15

公布《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并实行动态管理,全面落实“双告知”职责。

县市监局牵头,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1月底前完成

16

在“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基础上,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实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

县市监局牵头,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1月底前完成

17

推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合一”。

县市监局负责

11月底前完成

18

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加快推进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逐步颁发电子营业执照。

县市监局负责

12月底前完成

19

落实有关政策规定,加快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

县市监局负责

11月底前完成

六、以政务公开推动简政放权

20

将县级部门和镇办“权责清单”导入全省统一发布平台,集中对外发布。

县编办负责

7月底完成

21

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政务公开绩效评估工作,不断提高政府的信息公开、政务服务、政务公开载体建设水平。

县政府办牵头,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22

全面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在法定工作日内通过网站予以公示。

县政府法制办牵头,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23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县政府办牵头,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七、实施公正监管

24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

县职转办牵头,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8月上旬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8月底前完成“两库”建设

25

提高随机抽查覆盖率,随机抽查事项要达到本部门市场监管执法事项的70%以上、其他行政执法事项的50%以上。

县职转办牵头,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月底前完成,2017年实现随机抽查全覆盖

26

建设“双随机”抽查电脑摇号系统,方便各级各部门通过电子化手段实现   “双随机”并全程留痕。

县职转办牵头,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月底前完成,2017年实现随机抽查全覆盖

27

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

县发改局牵头,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28

落实《陕西省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办法》,推动各行业建立违法失信“黑名单”制度和联合惩戒机制。

县发改局牵头,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29

加大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其子平台建设力度,加快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监管“一张网”,并顺利完成与全省、全市“一张网”对接。

县市监局牵头,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八、推进综合监管

30

积极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县编办牵头,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31

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消除监管盲点,降低执法成本。

县审改办、县政府法制办牵头,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32

抓紧健全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镇(办)行政管理体制,通过委托方式赋予镇(办)相应行政执法权。

县编办、县政府法制办牵头,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1月底前完成

33

规范和统一基层市场监管执法人员着装、标志标识、执法证件、执法程序、执法文书、执法监督等事项。

县市监局负责

9月底前完成

34

规范镇(办)市场监管机构投诉举报机制。

县市监局负责

10月底前完成

九、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

35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促进民间投资的各项政策,继续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

县发改局牵头,县经贸局、县财政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36

畅通投诉渠道,健全维权机制,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

县市监局牵头,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37

开展公共服务行业专项执法行动,查处公用企业滥收费用等违法行为,维护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

县市监局、县物价局牵头,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38

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建立全县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

县科教局牵头,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十、提高“双创”服务效率

39

推进各类“双创”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为企业开办和成长“点对点”提供政策、信息、法律、人才、场地等全方位服务。

县发改局、县市监局、县人社局、县科教局牵头,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40

加快全县小微企业名录系统建设,实现政策集中公示和扶持导航。

县市监局牵头,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1月底前完成

41

加快建立新生市场主体统计调查、监测分析制度,密切跟踪新生市场主体特别是小微企业的经营发展情况。

县统计局、县市监局负责

持续推进

42

开展免费创业培训,积极创建省级示范性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机构,推动高校毕业生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县人社局牵头,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十一、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效率

43

创新机制,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调动社会各方面投资公共服务的积极性。

县财政局、县发改局负责

持续推进

44

大幅放开服务业市场,促进民办教育、医疗、养老、健身等服务业和文化体育等产业健康发展。

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十二、提高政务服务效率

45

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整合网上办事资源,提升政府门户网站服务能力,建设县镇(办)网上服务平台,引导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

县政府办牵头,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46

公布县镇(办)两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

县职转办牵头,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9月底前完成

47

清理需要群众出具的各类证明和盖章环节,坚决取消各种不必要的证明和手续。

县职转办牵头,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月底前完成

48

加快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建设,制定各项管理办法,推进高效运行。

县政府办牵头,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月底前完成

49

围绕企业申请开办时间压缩、投资项目审批提速、群众办事方便等,提出明确的量化指标,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以硬性指标约束倒逼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提效率,激发改革动力,增强改革实效。

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info1091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山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26日印发   

                                                         共印8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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